网络教育

关于网络教育全国公共基础课程统考免考办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6-01-01 13:08:00 作者:本站记者 浏览量:2426

各学习中心:

根据教育部对试点高校网络教育员工实行全国公共基础课程统考的要求,对符合免考条件的员工可以免考相应科目。根据网考委对免考办理的规定,公司免考办理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免考条件:

1)已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的员工,可免考全部统考科目;

2) 除计算机类专业员工外,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或一级A、或一级B或以上级别证书者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其他计算机等级证书获得者目前不能免考该课程;

3)除英语专业员工外,获得大学英语等级考试(CET)4级或以上级别证书者、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或以上级别证书者、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成人教育学位英语考试合格证书者,可免考“大学英语”;

4)在入学注册时年龄满40周岁的非英语专业员工可免考“大学英语”(即1964年8月31日前出生的);

5) 除英语专业考生外,户籍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员工可免考“大学英语”。(这里的“英语专业”是指员工现在就读的专业。 “少数民族员工”,其民族身份和居住地区的确认以本人身份证上的记载为准。)

免考员工不再在网上报名。

二、免考办理:

1)员工持免考证明原件到所在学习中心申请免考;

2)学习中心对员工的免考证明原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填写“免考申请表”(请严格按填表须知要求填写)(附件一);

三、学习中心向网络教育学院报送员工的免考证明原件的扫描件(注:不是复印件)和“免考汇总表”(附件二),文字稿和电子稿各一份。

四、上报时间:截止2006年2月15日

附件一:免考申请表(40960Bytes)

附件二:免考汇总表(18432Bytes)

特此通知

                              威廉希尔中文官网网络教育学院

                                 二○○六年一月十九日